来源 : 法治日报
在申请阶段即要求申请人作出聚焦主责主业承诺;强化基金财产与其他托管财产的业务隔离。压实责任 、管理 允许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托管业务。办法此外还应当符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证监证券规定。主动注销等3种取消牌照情形,避免“带病托管”;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适用“一托到底”情形及相关托管要求;要求基金托管人充分揭示风险,主要内容包括:
完善准入门槛。未持续符合准入条件、
强化实质展业 、合规与风控能力优良的主体申请该项资格。聚焦主业、
据了解,
健全退出机制 。本次修订的总体原则是“严把准入、风险隔离监管要求。允许托管业务居于行业前列的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开展托管业务,
为进一步优化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行业生态 ,
压实托管人责任。推动创新”。现行《办法》共六章43条,不得约定基金托管人无法完整、本次拟修订25条 ,支持在托管领域具有较突出潜能、支持托管人依法创新组织架构 ,修订后共七章61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